一、展出主題:迎向美好的智慧城市(暫訂)
二、展出內容:智慧城市及電信創新應用
三、展覽分區: (一)智慧生活與電信創新應用區 (二)智慧城市與物聯網(智慧聯網)區 (三)智慧安全與監控區 (四)城市願景館與政府主題館
四、參展資格 (一)報名廠商需經過主辦單位之審核通過,審查原則如下: A.展出內容需為智慧城市及電信創新應用之各種應用及終端產品。 B.代理商必須用原廠的品牌及產品參展。 (二)主辦單位有權拒絕任何與展覽主題不符、有違規紀錄與妨害社會善良風俗之產品或廠商參展,並有權要求立即改善或終止參展。 (三)為配合政府查禁仿冒措施,本展覽會嚴禁陳列產地標示不實、仿冒商標或侵犯他人專利或著作權之產品。若有侵害商標、專利或著作權之疑慮時,參展廠商有義務配合權利人(如專利權人、著作權人等)向司法單位提出之合法蒐證程序。 (四)參展廠商如明知其參展產品業經法院判決確定有標示不實或侵害商標、專利或著作權之情事,而仍予以陳列時,一經發覺,廠商應配合將相關產品自動下架與撤展。 (五) 凡於參展前或參展期間發生侵害商標、專利或著作權糾紛而涉訟中之產品,主辦單位一律禁止其展出,參展廠商不得異議。主辦單位如因此牽連涉訟或受到其他損害,該參展廠商必須負一切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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